最近听朋友说了好多次与她同租发小的事:临近考研男友搬进来同住不给房租、几乎每天晚上都带朋友到房中喝酒玩闹、玩闹后的残局由发小收拾否则还要骂她、几次找工作都嫌辛苦最后进了亲戚开的公司、自己不努力还要骂女朋友……

为什么要在一起呢?为什么还不分开呢?就是因为“是初恋,喜欢了好多年”所以“勾勾手就立马和原来的男朋友分手跟他在一起”,天天酗酒受气吗?

这是爱吗?爱会让人开心、爱也会让人痛苦,可是这样从金钱到身心的付出,真的是爱吗?这样的“初恋”无关爱恋,只是年少时候的滤镜,由时间酝酿发酵,成为求之不得的执着,即使如今侥幸得到却并非“爱”。

只是因为从前“不得”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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